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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胜桥镇棚户区安置房建设及改造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经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发改投【2017】44号、常发改投【201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宁市城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保障性住房资金和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常宁市胜桥镇棚户区安置房建设及改造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招标
1.2建设地点:常宁市胜桥镇
1.3项目概况:常宁市胜桥镇棚户区安置房建设及改造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任务为:新建安置房6.8万平方米,集中安置453户,并配套建设供排水管网、电气管线、绿化等附属工程;建设永胜大道、振胜大道、烟竹路、宜江北路、滨河北路、车站路、滨河南路、宜江南路、胜利路、幸福路、经商路、胜桥老街共12条道路以及新建永胜大桥,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
1.4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为32000万元。
1.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勘察包括本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及工程测量,提供合格的《初步勘察报告》、《详细勘察报告》、其他勘察成果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及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
1.6勘察服务期限:30日历日。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为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3 拟任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2.4 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勘察负责人及各专业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近六个月(2019年1月-2019年6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以信用中国网查询证明为准(含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应从2019年7月22日~2019年7月26日下午17:00时止自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共4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依据计价格【2002】10号文收费标准50%计取,超过此报价做废标处理。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人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9、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监督机构为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宁市城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2单元1303室
联系人:汪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