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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运输专用道路项目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FC2020-B018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衡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运输专用道路项目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已由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审[2020]118号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衡南县交通运输局以清交字[2020]40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衡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衡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运输专用道路项目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衡南县京广客专杨梅冲大桥至终点(K0+092.700-K2+854.135)段,途经月塘、刘烟冲、铁炉塘,终点位于衡南县生活垃圾填埋厂(不含涉铁)。 2.3 工程规模:该项目全长2.7614千米,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荷载公路 Ⅱ级,路基宽8.5米,路面宽7米,包括路基、路面、照明、绿化及涵管工程。技术指标符合交通运输部分布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值。项目投资约2640.09万元。资金来源为:衡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投资。 2.4招标范围:衡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运输专用道路项目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建设相关的设计、施工和采购等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5 计划工期:10个月(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1个月(30日历天),施工工期9个月(27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6 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2.7质量保修: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8标段划分: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在近5年(2015年6月30日~2020年6月30日)中完成过一个公路工程业绩,合同业绩金额不少于600万元,业绩须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可查询。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为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各成员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以上; 3.6.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如以同一资质参与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或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结果最近1年没有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最近2年没有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最近3年没有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的施工企业。未参与评定的除外。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湖南省公路工程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9年版)中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20年 7月 21日至2020年 7月 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牵头单位先使用CA锁进行注册后,联合体成员单位再同时使用CA锁,才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5.2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将被拒绝。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5.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 年 8月 19日 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州大道蒸德大厦),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中心大厅公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即本项目注册建造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上同时发布。 8. 行政监督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南县交通运输局、衡南县纪委监委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电话:******(纪检)、 ******(局办)。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旺华路 联 系 人:谭曙光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福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58号科创智谷1007室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 ****** |